辽宁方大总医院进口品牌监护仪及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进口品牌监护仪及工作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FDZYY-2024-ZB-CG0050
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对进口品牌监护仪及工作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还需满足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成立满五年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4.供应商需按采购方固定模板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采购方邮箱。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发放方式、联系人
(一)报名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9日。(注:报名阶段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以Word及PDF格式两种形式发放,两种形式内容如有差异时以PDF形式为准。
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15640502451)、刘子豪(联系电话:15140238567)吴晟(联系电话:18870590080)
邮箱:lnfdzyy_yxzbb@163.com
监督电话:024-23599610
四、招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收取
(一)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转账到我医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招标服务费800元(不予退还),请务必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公司账户电汇转账到我医院账户,如不按时缴纳,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恒达路支行
银行账号:640678888
银行行号:305221065104
(四)招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反馈
1.反馈形式:电子邮件,每个项目每个公司只接收一封邮件。
2.邮箱:lnfdzyy_yxzbb@163.com
3.邮件主题:项目全称、招标编号-回执单(投标公司全称)。
4.附件名称及要求:按下表要求单独附件(非压缩包)。
序号 |
附件名称 |
要求 |
1 |
进口品牌监护仪及工作站采购项目-服务费(投标公司全称) |
官方网站导出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
2 |
进口品牌监护仪及工作站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公司全称) |
官方网站导出或打印后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
五、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一)谈判时间:采购方另行通知。
(二)谈判地点:辽宁方大总医院5号楼六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玄菟路588号,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报价谈判。
六、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可结算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30日内,支付可结算金额的90%,待设备验收合格满2年后30日内支付可结算金额的5%,剩余可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3年,待设备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采购方所有款项的支付方式为六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采购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七、违约责任
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列入不再合作供应商:
(一)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退出招标行为。
(三)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署合同。
(四)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履行承诺及服务。
(五)中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八、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返还(电汇无息)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产品及技术参数要求如下(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一、监护仪技术参数要求 |
||
序号 |
技术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主机:低功耗 |
具备 |
2 |
标准配置网络接口,可连接中央站 |
具备 |
3 |
可扩展模块插槽,支持≥2个扩展模块 |
具备 |
4 |
≥15英寸彩色触摸屏 |
具备 |
5 |
内置的呼吸氧合图 |
具备 |
6 |
可以打印多个通道的信息,方便医护人员随时进行文档记录 |
具备 |
7 |
具有长时间的电力续航能力,可以持续工作不低于3个小时 |
具备 |
8 |
显示多组波形,如导联ECG(如3/5导联)、无创血压、呼吸监测和双温系统等 |
具备 |
9 |
可选有创血压、ETCO2和心排血量等高级参数检测 |
具备 |
10 |
可加高端模块,模块可以通用于同系列监护仪 |
具备 |
11 |
数据存储 |
具备 |
12 |
具备联网功能、报警功能 |
具备 |
13 |
具备检测心电、脉率、呼吸速率、无创血压、体温、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血压、ST分析的能力 |
具备 |
14 |
内置电池 |
具备 |
二、监护仪(增配呼末CO2模块、picco模块)技术参数要求 |
||
序号 |
技术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主机:低功耗 |
具备 |
2 |
标准配置网络接口,可连接中央站 |
具备 |
3 |
可扩展模块插槽,支持≥2个扩展模块 |
具备 |
4 |
≥15英寸彩色触摸屏 |
具备 |
5 |
内置的呼吸氧合图 |
具备 |
6 |
可以打印多个通道的信息,方便医护人员随时进行文档记录 |
具备 |
7 |
具有长时间的电力续航能力,可以持续工作不低于3个小时 |
具备 |
8 |
显示多组波形,如导联ECG(如3/5导联)、无创血压、呼吸监测和双温系统等 |
具备 |
9 |
可选有创血压、ETCO2和心排血量等高级参数检测 |
具备 |
10 |
可加高端模块,模块可以通用于同系列监护仪 |
具备 |
11 |
数据存储 |
具备 |
12 |
具备联网功能、报警功能 |
具备 |
13 |
具备检测心电、脉率、呼吸速率、无创血压、体温、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血压、ST分析的能力 |
具备 |
14 |
内置电池 |
具备 |
15 |
呼末CO2模块 |
具备 |
16 |
picco模块 |
具备 |
三、中央监护工作站技术参数要求 |
||
序号 |
技术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进口品牌中央监护工作站,与同品牌监护仪完美兼容连接 |
具备 |
2 |
显示器:≥21英寸 |
具备 |
3 |
支持多屏显示,可灵活切换屏幕显示方式 |
具备 |
4 |
远程分屏显示 |
期望 |
5 |
同屏同时监测病人床位数量≥15床 |
具备 |
6 |
期望收集并显示病人数据包括:心电导联、NMT、RM、呼吸 、SPI、SPV、BIS、picco、 ST、ARR、血氧、体温、 NIBP、 IBP、 呼末CO2、C.O等信息 |
期望 |
7 |
声光报警及报警床位背景光提醒 |
具备 |
8 |
数据存储和回顾,可保存全息波形。存储≥3天。 |
具备 |
9 |
支持与LIS系统连接,在床旁监护仪以及信息中心上显示患者检验结果 |
具备 |
10 |
信息化升级 |
具备 |
11 |
双向报警控制 |
期望 |
12 |
打印或文档输出 |
具备 |
13 |
患者监测数据分析功能 |
具备 |
14 |
可与监护仪无线连接 |
期望 |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